2016年5月28日 星期六

減物的簡單原則


最近選擇物品的"去" "留" 好像越來越上手 綜合種種減物書例如:斷捨離, 怦然心動的整理魔法, 我決定簡單生活...............等

可分為以下原則:

 

1. "想要" 和 "需要"  

人總是有無窮的欲望, 加上大量廣告和大減價的誘惑下, 往往會買了一堆沒有太大用處的東西回家. 最近公司的同事突然很喜歡到萬寧儲印花換購床單, 行季箱, 鍋子等家庭用品.  聽說比外面市價便宜很多.  可能折扣的確可以令你節省金錢.  但是這些東西你本身沒有嗎?  那你本身到底是用甚麼煮飯的?  搬新家時, 沒有可煮飯的煲而你需要煮飯?  這煲是"需要" 但在已經擁有時, 而平時沒有覺得缺乏不方便時.  這只是"想要" 如果你覺得本身擁有的不喜歡或是不好的, 請你大方換掉, 因為你值得使用你喜歡的東西 如果沒有可以把購買的錢省下來, 沒有比"不買" 省得更多



 

2. "喜歡" 和 "不討厭"  

在家面有多少樣東西你可以很興奮地告訴別人.  這個東西有多好你很喜歡, 外觀很漂亮, 很好用很方便呢?  誰都喜歡被心愛的物品包圍著.  買東西時不防花點時間找尋自己心愛的物品.  而不是隨便了事.  當想購買相同的物品想起你本身已經擁有的是十分喜歡, 不想棄掉沒有需要換掉.  就只好放棄購買新的物品意慾.  所以購買物品時不防花點時間去找尋手感好, 完整乎合你所需的功能性, 可以用很久真正心動的物品.  可能貴一點, 又如何?  這些錢會在未來省回來

3. "有用" 和 "可以用"  

即食麵的調味包, 買外賣給的膠匙, 中秋節的燈籠, 食用盒..................除了壞掉的電器和生活垃圾.  其實都 " 可以用".  但到底有多少是有確實地用到?  沒有確實地用到的都只是 "可以用" 而不是"有用".  就算新的又如何?  沒有用到的, 又可需花地方, 時間精力去存放?

4. "適量" 和"過量"  

很多時商店都是以平一點點的價錢鼓勵購買2至3件的同一貨品.  例如洗潔精:原價$20 特價:$38 兩件  我們往往就買了兩件回去, 但從沒有仔細考慮到底要花多久才能用完, 或是到底需不需要.  就這樣我們一直這樣買買買堆得早已此忘記這件物品存在, 到頭來又重新買過. 

想慳錢?  我想第一步必須知道自己擁有甚麼, 但人的大腦精力有限誰會記得這些小事.  最好都是只買現在需要的就夠了.  況且香港購物非常方便, 不用像外國要開幾個鐘頭車才能買得到. 可不存放在店裡等有需要才買? 至少這是佔他們的空間不是我的. 

而且產品常常又會有新款, 當想試新產品時想到我家中還有一堆舊的未用完, 有多可憐 到日本片韓國買化妝品好便宜, 然後我們就囤了一大堆回來.  但是想一想這些港人的熱門旅站遊地方, 幾乎隔一兩個月就會有朋友去, 用完.  拜託朋友買就可以根本沒有需要囤.  就算沒有朋友去, 在香港其實甚麼都有得買, 在香港買就可以了.  就算沒有代購都很方便.

重要的是很快又會出新產品, 到時候又會想試新的.  人啊! 就是這樣.  我仍在努力用完之前囤的貨品, 不要少看東西的使用速度, 原來要把一樣東西用完是要花很長時間, 哭.......</a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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